专业号

负责编制林业生态建设总体规划、林业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。负责森林、草原、湿地保护管理工作。组织编制森林、草原、湿地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。负责林地、草原、湿地的建设管理和保护工作。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。指导各类公益林保护、商品林培育和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及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。负责造林、营林质量管理。组织实施全民义务植树、造林绿化工作。承担森林、草原和湿地应对气候变化相关工作。组织实施森林、草原、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。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。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。负责林地管理和林木凭证采伐、运输。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。负责古树名木的鉴定和保护。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、检疫工作。
    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。组织开展荒漠调查。组织拟订防沙治沙、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,参与拟订相关地方标准。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。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。
    负责林业产业融合发展。负责制定林业生态产业发展规划。负责指导林业生态产业功能区、产业园区等建设和管理工作。指导花卉、特色经济林、森林林下经济、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等生态产业发展。负责推进林业生态建设与重点项目、产业功能区的有机融合,组织建立生态价值转化机制和实现平台,健全环境资源交易制度。指导投入和运营方式的创新工作,统筹推进林业生态建设项目实现新经济成果转化。组织、指导林草等生态产品质量监管。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。负责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。
    负责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。组织开展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。提出全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、植物名录调整意见。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、栖息地恢复发展、疫源疫病监测。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、驯养繁殖或培植、经营利用。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。
    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。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。拟订农村林业发展、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。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。指导、监督全区森林、林木、林地的流转及林权管理。开展退耕还林,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。指导协调全区林权争议调处工作。 
    负责林业生产管理工作。组织林木种子、草种种质资源普查。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。负责良种选育推广,管理林木种苗、草种生产经营行为。监管林木种苗、草种质量。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、转基因生物安全、植物新品种保护。
    负责全区森林防火管理等相关工作。负责落实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,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。组织、指导开展防火巡护、火源管理、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。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、火灾预防工作,发送森林火险信息。

林业草原大数据建设平台
京ICP备09013815号
基于E-file技术构建